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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我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,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,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缓解县城停车压力,满足市民群众的停车需求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价格〔2015〕2975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》和《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藤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经对成本调查和审核,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,拟核定藤县临时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藤县临时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。
二、临时停车场:河西大冲口石油公司加油站旁、藤城屠宰场、县人民法院附近两宗闲置土地、文体局后面(原文峰区旁)、县社保局旁空地、原东茂厂剩余下地块。
三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。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,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(或公示栏、公示墙),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计费单位、批准机关及文号、收费范围、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。
四、此方案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二年,试行期届满后自动转为正式标准,试行期间如国家、自治区有新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试行期满后如因营运成本变动较大等因素需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的,应按程序重新提交调价申请材料。
附件:藤县临时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5日
关于公开征求《藤县临时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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